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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今头条!【天检说法】偷电缆?盗窃的+销赃的都获刑

2023-07-03 20:42:16    来源:新华法治

黄某曾经是本市一家工地的水电工,虽然只工作了两个多月,但他对工地还是有些了解的,知道这个工地的电缆容易偷取。8月底的一天晚上,黄某在工地边上暗中观察,看四下无人,便从围栏口偷偷走到放置电缆的地方。知道门卫有保安在睡觉,黄某便轻轻将电缆抽出来一些,找了一些钢丝将电缆捆绑起来,一圈一圈绕好以后扛在肩膀上,便从地下室的一个小门离开了。

第二天,黄某将偷来的电缆带到离工地较远的一家废品收购站。


(资料图片)

黄某问老板娘:“收不收电缆?”

李某:“收的。这些电缆哪来的?”

黄某:“我工地上干活的,这些电缆是我从工地上顺回来的。”

李某:“你在哪个工地?”

黄某:“这就不要多问了。”

李某知道黄某的这些电缆是偷来的,便压低价格,黄某又急于出手,两人一阵讨价还价后,最终以22元的价格成交。

这次交易过后,黄某尝到了甜头,觉得这是个挣钱的好方法,继而又9次盗窃工地电缆卖给李某。第十一次,黄某在盗窃过程中被工地保安发现,扔掉电缆,仓皇而逃。

经鉴定,黄某盗窃后销赃给李某的电缆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,盗窃未遂的电缆价值人民币6万余元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盗窃罪、李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,一审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;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偷盗电缆的行为不仅会造成财物的损失,对正常的生活生产更是会造成严重的危害。废品收购人员切勿收购明知是盗窃等违法犯罪所得的电缆、金属等物品,一时贪念,可能就丢了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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